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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濠江校友精英提名表彰辦法 一、 宗旨:為表揚在專業或學術上有成就、服務社會、熱愛母校、得到社會認同之校友,特訂立濠江校友精英表彰辦法。 二、 資格:凡濠江校友,符合提名宗旨者,均可被推薦或自薦提名。 三、 提名辦法: 1. 經濠江校友精英提名小組推薦。 2. 經其本屆校友醞釀提名推薦。 3. 經本人自薦提名。 附註:請填妥附表,於二0一二年二月十一日前(外地郵遞以郵戳日期為準)交濠江中學亞馬喇馬路五號[濠江校友精英提名小組]收。 (聯絡人:王愛珍 電話:28337954 圖文傳真FAX:28717570 李伯衡 電話:28337954 ) 四、 審核程序: 1. 初審委員會: 初審委員會由校方任命,共十三名代表組成(校方代表4人,校友會代表7人,家長會代表2人)負責初審工作,初審名單及資料送交複審委員會確認。 2. 複審委員會: 複審委員會為決定精英名單的最高權力機構。負責審核決定及公佈濠江校友精英名單。 複審委員會成員由濠江中學教育協進會2人、濠江中學校董會2人,學校4人,校友會會長、理事長2人,家長會理事長1人,合共11人組成。 五、 表彰形式:由八十周年校慶籌委會頒發濠江校友精英紀念品,將其事迹載入校方刊物,表彰名單在校史室精英榜上留名。 六、 解釋權:屬濠江校友精英提名小組。 附註:凡前已獲選為濠江校友精英者,不需再提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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